台澳電磁相容性檢驗相互承認協議正式簽署,產品檢驗國際合作新成果
時間:2006/5/1 項目:other , 類別:isl
我國於今(十五)日與澳洲完成電磁相容性檢驗相互承認協議正式簽署並於同日生效,未來將可有效協助台澳兩國電腦資訊、視聽及電機電子出口業者降低檢驗成本,促進雙方貿易往來,並提升我國相關產品在澳洲市場的競爭力,台澳雙方皆將受惠。
商品電磁相容性管理係目前國際上先進國家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與產品使用安全而採取之重要檢驗措施,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八十四年起陸續將電腦資訊、電視、音響、電器及家電等產品公告列檢,以保護消費者使用安全。
近年來,由於產業結構快速變化,使得國內業者面臨重大考驗,為協助業者爭取商機並順應國際間貿易便捷化之趨勢,標準檢驗局以「一個標準、一次檢驗、一張證書、全球通行」為目標,積極整合民間驗證資源,建構全國認驗證體系及參與國際組織,並分別於八十八年三月及九十一年六月與美國及加拿大簽署雙邊電磁相容性檢驗相互承認協議。由於澳洲向來為我國資訊及電機電子產品出口重要市場之一,九十一及九十二年度我國輸銷澳洲於本協議中所涵蓋產品之出口總值皆達新台幣一百五十億元以上,故標準檢驗局努力推動洽簽台澳電磁相容性檢驗相互承認協議,歷經一年六個月之協商,期間承蒙我國駐澳代表處大力協助,終於有今日成果,更進一步將我國檢驗制度與技術能力推向國際舞台。
本協議生效後,澳洲通訊總署(aca)將接受由我國標準檢驗局所認可之國內試驗室所出具的測試報告,我國產品可直接銷往澳洲;基於平等互惠原則,標準檢驗局也將接受澳洲通訊總署所認可的試驗室報告,對於拓展台澳雙邊貿易有極大助益。
此次簽署,由我駐澳大利亞代表處代表楊進添及澳大利亞駐台北商工辦事處代表ms. adamson代表兩國政府於此次在台北舉行的「第九屆台澳經濟諮商會議」中簽署,我國經濟部次長尹啟銘及澳洲外貿部次長dr. raby蒞臨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