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98 年1 月16 日
時間:2009/1/16 項目:一致性會議 , 類別:bsmi
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開會時間:98 年1 月16 日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 持 人:謝副組長翰璋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鄭承瑋(02-86488058 分機613)
提案討論:
一、 耕興提案:
針對9月24日提案討論支援動態接收具雙天線輸入之數位調諧器是否列管之議題,當時決議為貴組將與第三組研議後另行公佈規範,請問是否有更進一步之決議。
決議:列管所需相關標準刻正於本局審議中,待程序辦理完成後將另行公佈。
二、香港商立德國際(原誠信科技) 提案:
1. 資訊及影音之系統產品(搭配電源供應器者),辦理證書延展需檢附新版標準電源供應器證書,
如果該系統於原始申請案有多個電源供應器 source, 因部份source 已不再搭配使用,是否可於延展申請時, 一併出具刪除power source 之切結聲明書, 辦理證書延展?
決議:本案應先辦理核備申請,待核備通過後再行辦理證書延展。
2. 依96/06/13 技術會議決議:
關於電動碎紙機消耗電功率500w 之計算,請依功率平均值判定,以下提問:
依公告單相交流300v 以下,消耗電功率500w 以下之電動碎紙機,需執行型式認可或驗證登錄現有一碎紙機, 其量測出來之消耗電功率平均值為 280w, 其rating 標示為600w 如下:
以此標示進行送件, 請問於是否為貴局同意?決議:本案會中已請第三組研議後另行公布。
三、敦吉提案:
產品申請bsmi認證時所使用之lable 標示如附件所示,客戶申請型號為1234但所提供之manual 因銷售上的考量只會標示銷售型號abcd, 想請問貴局是否可以接受?
決議:本案會中已請第三組研議後另行公布。
四、冠捷電子提案:
若新panel 與主型號panel 的尺寸相差在 ±1 吋內, 可視為系列申請。
決議:請廠商提供詳細資料後再於會中討論。